稅務合規是香港公司經營的重中之重。不合規可能面臨高額罰款、稅務稽查、公司賬戶被凍結甚至刑事責任。香港的稅制簡單,稅種少,一年申報一次。
香港公司報稅的方式
稅務局通常在每年4月1日后發出利得稅報稅表(表格BIR51/52/54)。 企業在進行稅務申報前可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選擇報稅的方式。申報方式按稅種和公司經營情況區分,核心原則 “有經營如實報,無經營零申報(需合規)”:
利得稅:必須做賬審計后申報:
① 無運營公司:出具 “無運營審計報告” 申報;
② 有經營公司:提供完整賬務資料,由香港持牌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后申報;
薪俸稅:
① 無香港員工、未發放薪資:零申報;
② 有薪資發放:按實際情況申報(注意:免稅額度內無需繳稅,但仍需申報)。
如何申請延期報稅?
新注冊公司成立滿18個月后,稅務局會首次下發利得稅稅表;非新公司則每年4月或8月隨機抽發。稅表申報能否延期取決于結賬日(會計年度截止日):
① 結賬日為4月1日至11月30日,不可延期;
② 結賬日為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,可延至次年8月15日;
③結賬日為1月1日至3月31日的,可延至當年11月15日。
④薪俸稅申報有效期通常為1個月,不可延期。
注意事項
1、即使您的業務沒有收到報稅表,但如有應課稅利潤,您必須在會計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主動通知稅務局。 未能遵守此規定,可導致最高10,000港元的定額罰款,以及最高達少征稅款三倍的罰款。
2、經濟實質要求。為應對國際稅務合規要求,香港引入了FSIE制度,要求聲稱離岸收入免稅的公司,必須證明其在香港具備足夠的經濟實質。 此舉旨在防止利用空殼公司避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