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6年3月27日,香港《2026年稅務(修訂)(自動交換資料)條例草案》正式刊憲,并于4月1日提交立法會首讀。這一舉措標志著香港為對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(OECD)最新國際稅務透明標準,啟動了關鍵的立法程序。意味著全球稅務信息自動交換標準進入系統性強化階段,對擁有跨境資產和架構的個人與實體產生深遠影響。
一、當前立法核心:構建強化監管的行政基礎
本次提交立法會的《條例草案》,旨在加強現行共同匯報標準的行政框架以確保有效實施,相關立法建議將于2027年1月1日起實施。核心修訂內容如下:
(一)引入強制登記規定。香港所有申報財務機構,不論是否須要向稅務局申報資料,必須經自動交換數據網站登記,以履行共同匯報標準的責任。
(二)加強備存盡職審查紀錄規定。所有申報財務機構須備存足夠紀錄至少六年,不論是否已解散或相關實體已不再是申報財務機構。
(三)加強罰則,提升阻嚇力,包括:針對未有登記、提交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、未有就特定情況在指明限期前通知稅務局等罪行,引入新罰則;就部分現行罪行,例如沒有進行盡職審查,引入按財務帳戶數量計算的罰則;以及在檢控外增設「行政罰則」,以提升處理個案效率。
信息來源:香港稅務局網站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tax/aeoi/bill_2026.htm
二、CRS 2.0帶來的根本性規則升級
本次香港立法所指向的CRS 2.0(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)及CARF(加密資產申報框架),預計將帶來以下根本性變革:
(一)監管范圍擴展:加密資產納入申報體系
傳統的銀行存款、證券、保險等金融資產早已在CRS覆蓋之下。CRS 2.0首次將加密資產(包括比特幣、以太坊等)、穩定幣、NFT、央行數字貨幣(CBDC)、特定電子貨幣產品等納入金融資產定義范疇。這意味著,通過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(RCASP)持有的加密資產,其交易與持有信息將被納入申報與交換范圍。
(二)多重稅務居民信息全面交換
現行規則下,擁有多個稅務居民身份的賬戶持有人,其信息可能僅被報送至其中一個轄區。CRS 2.0要求,賬戶持有人必須申報其所有稅務居民身份,相關金融機構需將賬戶信息同步報送至所有相關的稅務管轄區。這徹底改變了基于稅收協定“加比規則”可能產生的選擇性申報實踐,同時也對納稅人的居民身份合規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(三)穿透式監管審查升級
? 強化穿透:對投資實體、被動非金融實體(如某些離岸公司、信托)的審查標準將更為嚴格,要求穿透復雜的法律架構,識別并申報最終的實際控制人。
? 細化信息:申報的信息維度將增加,可能包括賬戶開立日期、賬戶類型(如聯名賬戶)、控權人在實體中的具體角色等,超過當前主要申報余額和收益信息的范圍。
三、受影響的核心主體
以下群體將受到此次規則升級的直接影響:
? 擁有跨境架構的企業:尤其通過離岸中心(如BVI、開曼)持有子公司或進行投資的企業,其架構的“經濟實質”面臨更嚴格審視。
? 持有境外金融資產的個人:在全球多個司法管轄區擁有銀行賬戶、證券、保單或基金份額的個人,其資產信息的透明度將全面提升。
? 加密資產持有者:無論是直接持有還是通過投資產品間接持有加密資產的個人與實體。
? 具有雙重或多重稅務居民身份的人士:其全球金融賬戶信息將向所有相關稅務轄區同步披露。
四、多地實施節點
從全球實施節奏來看,CRS 2.0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,首次信息交換將于2027年進行(對應2026報告年度)。CARF方面,截至 2025 年底,已有 76 個國家和地區承諾實施CARF,并將分批推進制度落地。

五、合規應對行動指南
面對全面升級的規則,建議相關企業和個人主動采取以下措施,以管理潛在的合規風險:
? 梳理全球資產與架構:全面盤點個人、家庭或企業持有的所有境內外金融資產(包括加密資產)以及離岸實體(如公司、信托),建立清晰的資產全景圖。
? 確認稅務居民身份:依據各國稅法及稅收協定,客觀判定自身及相關方的稅務居民身份,這是信息準確申報的基礎。
? 審視與梳理離岸架構:對于缺乏合理商業目的與經濟實質的架構,應評估其合規風險并考慮進行清理或合規化改造;對于有真實商業活動支持的架構,應確保其具備并能夠證明相應的經濟實質,以滿足國際稅收透明度標準下的穿透審查要求。
? 建立持續合規機制:確保能按照各稅務轄區的要求,及時、準確地完成信息申報。
結語
香港推進CRS 2.0相關立法,是全球稅務透明化進程中的一個關鍵節點。它代表著國際稅收監管向“實質穿透”的深刻轉變。對于擁有跨境利益的主體而言,理解規則變化、提前評估影響、并基于真實商業活動進行合規規劃,已成為管理全球資產與稅務風險的必然選擇。在信息交換網絡日益密織的背景下,主動的合規管理是應對變局、確保業務與財富安排長期穩健的基礎。